文登市高级技工学校政工处关于更改教职工申请工伤认定报案时间的通知
时间:2013-05-16    作者:

各处室,各教研室:

    接文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从即日起,教职工如需办理工伤认定申请,必须在案发24小时之内,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到文登市人社局社会保险科报案;如当事人因伤重无法自行报案,可由他人带当事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为报案。否则,文登市人社局社会保险科不予办理工伤认定。

    因个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间报案无法进行工伤认定的,责任自负。

    文登市人社局社会保险科地址:文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倪氏海泰大酒店东),电话:8476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