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全校师生的团队意识和集体荣誉感,丰富师生的校园文化生活,营造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氛围,政工处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校歌合唱比赛,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唱职教之歌 抒爱校情怀 二、比赛时间 11级学生,5月28日下午 12级学生,5月29日下午 教 职 工,5月30日下午 三、活动地点:学校礼堂 四、活动对象 教职工以处室、教研室为单位参赛; 11级、12级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参赛; 五、评分标准:(满分为10分) (一)精神面貌及台风(3分) 1、着装统一,大方得体,精神饱满,富有朝气(2分); 2、遵守赛场纪律,进、出场整齐有序,台风良好(1分)。 (二)艺术效果(7分) 1、演唱节奏准确,音准良好(1分); 2、音色优美、声音洪亮、有感染力,吐字清晰(2分); 3、能够把握歌曲和主题思想,作品处理得当,表演完整(2分); 4、合唱队员与指挥及伴奏配合默契(1分); 5、现场演出效果和谐、富有激情及艺术性(1分)。 六、比赛顺序:抽签决定比赛顺序。 七、奖项设置:教职工设团体优胜奖6名;11级、12级分别设优胜奖6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