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教育厅关于“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2-05-11    作者: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文明办

共青团山东省委  山东省学生联合会

关于转发 教育部办公厅  中央文明办秘书组

中华职业教育社关于组织开展第九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通知 的通知

 

鲁教职字 [2012]10号

 

各市教育局、文明办、团市委、市学联,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中央文明办秘书组中华职业教育社关于组织开展第九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2]1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新形势下提升中职学生整体人文素养、展示中职学生精神风貌的广阔舞台,是加强中职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凸显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特色的有效载体,是意义深远的中职学生德育实践活动,也是国家常抓不懈的德育工作之一。各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团市委、市学联和省属中等职业学校要继续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及时转发通知,在总结往年经验的基础上,全局一盘棋,层层搞发动,以多种形式组织学生积极参加竞赛活动。

二、各中等职业学校要把“文明风采”竞赛活动和强化学校德育工作结合起来,把“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纳入到学校日常德育工作的总规划中统筹考虑,避免为竞赛而竞赛。要加强对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建立学校“文明风采”竞赛工作的协调机制,调动相关处室、共青团组织、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的积极性,制定增强学生、教师参加竞赛积极性的具体措施,提高“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参与普及率和广泛性,形成“校校有组织、班班搞竞赛、人人皆参与”的局面,并认真落实“重在参与”和“重结果,更重过程”的德育实践活动要求。要严把质量关,坚决杜绝作品抄袭现象,并认真选拔推荐学生作品,参加省级复赛。报送省级复赛作品要覆盖五大类十三项全部项目。

三、本届竞赛活动全国竞赛项目继续采用学校初赛、省级复赛、全国决赛的形式进行。学校初赛于6月30日前完成,经学校初赛选拔出来的作品参加省级复赛。省级复赛活动的有关要求参见《通知》。教育部规定,各省参加全国决赛的作品数量为复赛作品数量的20%左右,为保证参赛作品多、质量高的学校能够有更多作品参加全国决赛,省复赛组委会将根据各个学校参加省级复赛作品数量情况,一般按每个学校20%左右的比例,推荐作品参加全国决赛。

为创新“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更好地推动“文明风采”竞赛与学校德育工作的紧密结合,我省今年“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特设省级竞赛项目,包括“学校风采”、“经典诵读”和“硬笔书法”三个参赛项目。省级竞赛项目采用学校选拔赛、市级预赛、省级决赛形式进行。市级预赛于6月20日完成,选拔出来的作品于6月30日前报送参加省级决赛。市级预赛按作品总数30%的比例选送参加省级决赛。

“学校风采”评展活动的主要内容包括学校文化、德育活动、校园环境。学校文化包括校训、校徽、校歌、校旗、校风、教风、学风等,德育活动指报告会、演讲比赛、文艺演出、社会实践、志愿者活动、各种竞赛等,校园环境指绿化美化、景点设计、宣传橱窗等。学校应对学校文化、德育活动、校园环境三方面内容进行总结,将每一部分中最能反映学校形象的内容录制成一个可用常用软件打开的视频文件,有配音讲解。要在全面展示学校形象的同时,更加突出职业学校校园文化的内涵和特色,要体现“文明风采”竞赛活动与学校德育活动的结合。

“经典诵读”是指经典文学作品、诗歌作品、散文作品或演讲等诵读,可以是学生个人的背诵,也可以是学生集体的背诵、朗诵。参赛作品录制成可用常用软件打开的视频文件,时间不超过6分钟,用光盘报送。

“硬笔书法”比赛参赛作品内容不限,表现形式可以是正楷、行书或隶书等,用16开方格纸书写,书写过程要制作成可用常用软件打开的视频文件,时间不超过6分钟,光盘和纸质作品一并报送。

四、山东省教育厅、省文明办、团省委、省学联将联合组织省级复赛评委会。评选标准由复赛评委会参照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主题和各比赛项目的目的、要求执行并严格控制获奖比例,尤其是一等奖的获奖比例。省级复赛设学生奖、指导教师奖、集体奖三个奖项。学生奖:每项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指导教师奖:一位教师指导多项多份学生作品获奖,颁发各单项获奖级别最高的证书;集体奖:设特殊贡献奖和优秀组织奖,表彰对象为参赛学校。省级竞赛项目评选标准参照全国决赛项目省级复赛评选标准执行。

五、省复赛组委会将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对竞赛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山东省教育厅、省文明办、团省委、省学联将联合举行颁奖会,并对省级复赛一等奖获得者行文表彰。省级复赛获奖名单将在山东省教育厅网站、山东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站上公布。优秀获奖学生作品将在《大众日报》、《齐鲁晚报》、《山东教育报》、《山东青年报》、《学习与创业》和山东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站上刊用展示。山东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将对“学校风采”最佳学校设专栏予以展播。省里将把参加全国“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情况作为相关评先、选优、评估的参考条件。各市、各中等职业学校可以对在省级复赛和全国决赛中获奖的学生和指导教师给予奖励。

六、其他事项

参加省级复赛的国家项目作品按项目分别封装后贴国家项目省级复赛参赛作品封装单,省级项目按项目分别封装后贴省级项目决赛签单和封装单(附件2)。所有参赛项目统一集中打包后,于6月30日前报送至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复赛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同时上报数据库(登陆www.sdvae.com下载EXCEL表格)。省复赛组委会办公室地址:济南市青年东路1号文教大厦南楼1052室,邮编:250011,联系人:赵丽萍、王福建,联系电话:0531―82621967。

参赛学校应按要求建立数据库,撰写各校参赛工作总结,于7月1日前将数据库和工作总结电子版发至:sdwmfc2009@163.com。

按照《通知》要求,每件参赛作品交参赛费20元,由初赛学校通过邮局汇款,并请在留言处注明“文明风采”字样。汇款地址:济南市青年东路1号文教大厦南楼山东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收款人:财务室,邮编:250011。